父母要求女儿给赡养费,女儿却要求去做亲子鉴

2020-06-09 10:25 admin
张梅父母极度重男轻女。父母送了弟弟一套新房和一辆新车,都是全款买的,均登记在弟弟一个人名下,后来弟弟结婚,张梅父母又送给弟弟100万生活启动金。

张梅什么都没有,张梅老公给了20万礼金,本来父母说要给回5万块嫁妆,张梅几乎想都没想就拒绝了。张梅很了解自己父母,如果张梅收下他们给的5万块嫁妆,以后他们以这个为由要求张梅无条件帮扶弟弟甚至让老公也去帮扶弟弟的时候张梅又该怎么去拒绝呢?



张梅把自己的想法告诉老公了,老公表示很理解,支持张梅的决定。张梅之所以会这样也是因为之前张梅大学一年级的时候学费是父母给的,但是父母要求张梅在弟弟上大学以后每天都要去弟弟学校给他洗衣服。
然后张梅拼命打工还了父母的钱,才免了每天做两个小时公交车去城市的另一头给弟弟洗衣服的命运。
现在房子的首付是张梅和老公向公公婆婆借的,有借条白纸黑字写清楚的,公公婆婆知道张梅家的情况,本来想以赠予的名义给钱,但是老公和张梅都觉得老人不容易,坚持要写借条,公婆只要求归还本金不要利息,张梅很感激。
所以首付款是夫妻共同债务,房子写的是张梅们两个人的名字,婚后也是一起还贷款。

张梅婚后第四年,张梅父母要求张梅履行赡养义务,同时张梅通过亲戚知道了张梅父母打算立遗嘱把财产都留给弟弟,张梅跟父母求证,他们承认了。(现在已经立遗嘱了,张梅父母过世后家里财产全给弟弟。)

张梅知道这个事后,首先要求父母跟她去司法鉴定所做一个司法亲子鉴定,她要确认一下自己跟父母是否是亲生父母子关系,父母听到张梅这个要求后,直骂张梅丧天良,白眼狼。最后没办法,只得跟张梅去做了司法亲子鉴定,鉴定报告出来,显示张梅与父母是亲生父母子关系。

同月,张梅开始履行赡养义务,按照法律规定打钱给他们,张梅是一年打一次钱,一次把一年的钱都给父母。
这种赡养持续了三年多,后来张梅父母得知张梅和她老公收入增多了之后,张梅父母十分不满,觉得张梅给钱给少了,扬言要告张梅。

张梅咨询了律师,得知自己并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条款,然后就没搭理父母。
然后张梅父母真的去告,结果去做法律咨询的时候被劝退了,工作人员说:你们女儿已经尽了法律所要求的义务,你们也没理由告啊,倒是你们女儿可以告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退一步讲,就算是你们官司打赢了,法院判决下来给你们的赡养费和你们女儿现在给的也差不了多少,打官司耗钱又耗力,你们二老何苦呢!

张梅父母后来就再也没出过幺蛾子了,同时也主动拒绝了张梅打钱,大概是怕张梅去告弟弟吧。
张梅对父母的看法是做好自己该做的,其他的不想管。弟弟一直指责张梅对父母很冷淡,张梅显得很木讷很疏离,所以亲戚们对张梅的看法也比较偏负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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